近期,我司客户接受“扬州鸿轩实业有限公司”委托,通过我司办理一票集装箱货物的出口订舱,。这是一起性质严重的瞒报事件,必然的联系到车队、码头、船公司等相关主体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相关责任人将为此承担一切责任、费用和后果。
近年来因瞒报、漏报等问题发生多起事故,造成船舶起火的难以处理的后果。而部分企业为了“提高”办事效率、维持货源,加之对危险品无知而进行瞒报、漏报。责任人所面临的不单单是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行政责任,如果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部分船公司停止运输危险品、提高瞒报漏报罚金、码头终止合作等。
我们呼吁广大同行、货主,遵守法律和法规和行业规范,加强自律,按照实际申报货物相关信息,以共同确保人安、船安、货安。
一、务必对化学品含烟花等货物按《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按照实际申报,以便船公司等相关主体能够依据正确数据在装卸或运输途中适当安排危险品隔离、远离热源、定时检测等安全措施;
二、争取将瞒报杜绝在运输前,了解常见的瞒报手段并识破,危险品瞒报使用的货名通常笼统模糊,也有降低危险品等级做申报的做法,或不附、伪造相应的性质鉴定书,或者认为数量较少不做申报等;
三、对委托人的资信进行严格审核,了解委托人的市场声誉,交易习惯,并进行定期评估,对风险进行动态管理。
以上消息由“海运订舱网”整理发布,如需转载请标注明确出处。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