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审议事项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告分别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登记手续;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2月28日发出,外部董事通过邮件等方式发出,内部董事直接递交。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个别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提名人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意将候选人杨毅辉先生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2024年3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
1、选举刘志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选举刘志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选举杨毅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待股东大会正式选举杨毅辉先生为企业独立董事后生效。
(三)通过了《关于审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2024-003)。
(四)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杨毅辉,男,1957年生,汉族,党员,西北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一级高级会计师,现已退休。曾任中央企业直属单位计划员、科长、副处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董事。退休前任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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